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变更登记选变更法定代表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注: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章程核准,如换届还需提交人员备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材料

  1. 变更登记申请书(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字盖章);
  3. 由民政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前申请);
  4. 整改方案(离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问题按提供相关整改方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或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6.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1. 离任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 理事会会议纪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加盖公章);

     c.责任划分承诺书;

7.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a.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等资质证书;

b.《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c.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承诺书(新法定代表人签字);

e.新法定代表人印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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