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范围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操作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民办非企业单位,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章程核准,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须提交材料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并由业务主管出具审核意见);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初审时可上传电子版)(现场提交时需理事会监事会人员签字,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骑缝章的正式稿);
  3. 特殊情况说明(章程变动说明)
  4.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理事会会议纪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加盖公章);

5.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a、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b、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执业许可证、资质证;

c、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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