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立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办事指南

 

第一步:社会团体拟成立的可行性报告须提交材料

1、社会团体拟成立的可行性报告。

2、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发起人、发起单位情况。

4、举办者捐赠承诺书。

5关于成立社会团体筹备组和发起人授权的决定

6、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二步:现场核查

 

(一)现场核查内容

1.查看现场:名称规范使用、安全设施到位、规章制度上墙;

2.调阅相关材料;

3.询问有关人员。

(二)参加人员

举办者、发起人、新成立单位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

(三)有关准备工作

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核查协助人员,以及做好其他与现场核查有关的准备工作,保障现场核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步:社会团体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前提交材料目录:

  1. 召开成立大会前社会组织要提前30个工作日,以纸质材料的形式,向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2. 成立大会议程
  3. 成立大会主持词
  4. 筹备工作报告
  5. 章程草案
  6. 会费收缴管理办法(草案)
  7. 会员名单
  8. 拟任的理事名单
  9. 拟任的监事名单
  10. 拟任负责人的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1. 选票
  12. 如有其他议程附相关材料。

第四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须提交材料

  1. 成立社会团体申请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写明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
  2. 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的批准文件;
  3.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及核准申请表,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负责人签字,刻章后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4.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 负责人、监事备案表(每人一表);
  6. 社会团体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本人签字);
  7. 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8. 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9. 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不能设在单位会员场所内或个人住所);
  10.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及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基本情况;
  11. 公务员兼职批准文件;
  12. 社会组织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
  13. 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14. 社科类学术性社团需提供宣传部出具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社团审查表;
  15. 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
  16. 成立大会的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到表);
  17. 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18. 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名单及基本情况(监事不能是理事、负责人、财务人员);
  19. 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
  20. 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
  21.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决议、收取会费标准的决议和《会费收缴管理办法》;
  22.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依据民政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验资账户,举办者(投资人)向账户存开办资金,找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3. 社会团体账户及机构印章备案表(开户后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4. 成立党组织的批复(组建党支部或者成立联合党支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25.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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