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

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社会团体,选择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变更登记选变更法定代表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注: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章程核准,如换届还需提交人员备案

 

 

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材料

  1. 变更登记申请书(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按模板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若有行政职务,需提供相应组织部门批准材料,处级以上由组织部,科级由局委);
  3. 由民政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前申请);
  4. 整改方案(离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问题按提供相关整改方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或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6.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1. 会议纪要(新任、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与会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b.责任划分承诺书(新任、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7.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a.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b.《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c.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d.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 (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e.新法定代表人印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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