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人员备案

社会团体人员备案操作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社会团体,选择社会团体人员备案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人员备案,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注:如换届还需章程备案

 

 

 

社会团体人员备案须提交材料

  1. 变动申请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并由业务主管出具审核意见);
  2.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每人一张表);
  3.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或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4.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1)(换届大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参会人员签字,加盖协会公章);

2)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监事每人一张表);

5.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1)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换届意见;(加盖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章,A4纸打印)

2)新一届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加盖协会公章)

3)负责人变动情况说明;(加盖协会公章)

4)新一届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加盖协会公章)

5)上一届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加盖协会公章)

6)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负责人签字,社团盖章)

7)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加盖协会公章)

8)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9)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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