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操作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社会团体,选择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注销登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须提交材料

  1. 注销登记申请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由民政部门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申请)
  3. 清算报告书及财务报告(按模板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4.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或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5.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1)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会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2)清算债权债务公告(按要求上传)

3)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文件及剩余资产分配意见;(按要求上传)

6.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2)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3)社会团体印章、财务凭证、账本,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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