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须知
第一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每个单位只有唯一账号,注册成功后,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因是民政部系统,市局无法找回相关信息);
第二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zwfw.mca.gov.cn)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
第三步:在法人服务栏点击社会团体,选择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同行右边的“在线办理”;
第四步:先完善组织信息,点右上角“编辑”,填写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变更登记选变更名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提交申请;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提交整套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版现场审核,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带委托书。
另:变更业务主管单位还须重新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变更业务主管单位须提交材料
- 变更登记申请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章程核准表(按模板要求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并由业务主管出具审核意见);
- 章程修改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 章程正本(负责人签字,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 原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文件(按要求上传);
- 新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文件(按要求上传);
- 特殊情况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或按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会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9.现场提交材料还需提供:
a.原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文件(原件);
b.新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文件(原件);
c.《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d.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